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祕書科 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,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,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、工作部署和要求等。祕書科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。
辦公室 處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務和事務。負責本機關文電、會務、接待、機要、檔案、保密、信訪、綜治維穩、績效管理、信息宣傳、政務公開、政府信息公開、司法行政輿情管理等工作。承辦司法行政系統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工作。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審核、重大政務督辦、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。
裝備財務保障和科技信息科 指導本系統財務、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。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和省級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。負責本系統警車監督管理工作。負責本機關、所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預決算、財務管理、國有資產管理、政府採購和基本建設工作。指導推進本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工作。擬訂本系統電子政務和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、技術標準並協調落實。負責本機關科技信息化基礎建設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項目的規劃、設計、實施和管理。負責本機關網絡信息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。
法治規劃和督察科 參與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,提出政策建議。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。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。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、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。承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,負責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檢查。負責擬訂全市推進依法行政、創建並監督實施法治政府工作的計劃、規劃、措施和工作制度。負責市政府規章編纂工作。制定本系統發展戰略、發展規劃。推進司法行政改革。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,開展重大專項督察,提出督察意見、問責建議。接受各縣(區)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。
立法和合法性審查科 負責地方立法工作。負責市政府規章的項目徵集、立項和編制立法計劃工作。承擔地方性法規、市政府規章、規範性文件的草案起草或者組織起草、審查和市政府規章的解釋、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。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立法後評估工作。承辦法律、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回覆工作。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研究,提出我市地方性法規、規章修改完善建議。對法律法規實施過程中的爭議進行協調。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文件、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。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。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。負責各縣(區)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。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。
雅安市社區矯正管理局 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;負責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管理、監督、培訓和職業保障;指導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工作;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、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;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。
行政複議和應訴科 指導、監督、協調全市行政複議、行政訴訟、行政賠償工作。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、省政府裁決案件的相關工作。辦理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。辦理向市司法局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、行政賠償案件和以市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。承辦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中心工作。
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外來企業投訴科 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、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。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。負責行政執法人員、監督人員的資格和證件管理,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。協調各縣(區)、市政府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。指導行政裁決工作。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。負責指導和監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。指導監督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工作。為外來企業、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、政策諮詢服務,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,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。會同有關部門對外來企業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,提出處理意見。
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。指導監督“誰執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。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,推進全民普法。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。指導各地、各部門、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。組織對外法治宣傳。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。
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擬訂保障人民羣眾參與、促進、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相關工作。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、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。指導人民團體、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、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。指導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和行業性、專業性調解工作。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。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。指導幫教安置工作。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。
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。監督管理法律援助、司法鑑定、公證、仲裁工作。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。
律師工作科 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工作。參與特許執業律師的審核報批工作。參與對外國和港澳律師事務所在雅安設立辦事機構的初審及指導、監督工作。負責市委、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的日常工作。指導監督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。管理公職律師、公司律師工作。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。
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和行政審批科 監督檢查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。組織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。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、審核、報批、頒證、檔案建立使用、違紀違規處理等管理工作。組織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。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。負責本機關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。審核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,指導監督縣(區)司法行政機關行使市司法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初審。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台的工作。
政治部(警務部)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、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、工作作風建設工作。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、任免、調配及日常考核工作。負責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、人事管理、勞動工資等工作。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和調整意見。負責本系統警務督察工作。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、表彰獎勵、文化建設工作。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。設組織人事科。
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。負責本機關黨的建設、黨風廉政、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。
(更新時間:2020年10月)